一
即刻送北京文艺报张光年、侯金镜、陈笑雨[2]三同志:
看了一点,没有看完,你们就发表吧。按语较沉闷,政治性不足。你们
是文学家,文也不足。不足以唤起读〔者〕注目。近来文风有了改进,就这
篇按语说来,则尚未。题目太长,“再批判”三字就够了。请你们斟酌一下。
我在南方,你们来件刚才收到,明天就是付印日期,匆匆送上。祝你们胜利!
毛 泽 东
一月十九日下午
用字太硬,用语太直,形容词太凶,效果反而不大,甚至使人不愿看下
去。宜加注意。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再批判什么呢?王实味[3]的《野百合花》,丁玲的《三八节有感》,
肖军的《论同志之“爱”与“耐”》,罗烽的《还是杂文时代》,艾青的
《了解作家,尊重作家》,还有别的几篇。上举各篇都发表在延安《解放日
报》的文艺副刊上。主持这个副刊的,是丁玲、陈企霞。
三
丁玲、陈企霞、罗烽、艾青是党员。丁玲在南京写过自首书,向蒋介石
出卖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她隐瞒起来,骗得了党的信任,她当了延安《解
放日报》文艺副刊的主编,陈企霞是她的助手。
四
这些文章是反党反人民的。1942年,抗日战争处于艰苦的时期,国
民党又起劲地反共反人民。丁玲、王实味等人的文章,帮助了日本帝国主义
和蒋介石反动派。
五
1957年,《人民日报》重新发表了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其他文
章没有重载。“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许多人想读这一批“奇文”。
我们把这些东西搜集起来全部重读一遍,果然有些奇处。奇就奇在以革命者
的姿态写反革命的文章。鼻子灵的一眼就能识破,其他的人往往受骗。外国
知道丁玲、艾青名字的人也许想要了解这件事的究竟。因此我们重新全部发
表了这一批文章。
谢谢丁玲、王实味等人的劳作,毒草成了肥料,他们成了我国广大人民
的教员。他们确能教育人民懂得我们的敌人是如何工作的。鼻子塞了的开通
起来,天真烂漫、世事不知的青年人或老年人迅速知道了许多世事。
根据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出版的《文
艺报》第二期刊印。(有毛泽东手稿)
注 释
〔1〕 一九五八年一月中旬,毛泽东在南宁主持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期
间,收到《文艺报》编委会一九五八年一月十六日的报告。报告中说,根据
毛泽东的指示,《文艺报》准备在第二期出一个特辑,以“对《野百合花》、
《三八节有感》、《在医院中》及其他反党文章的再批判”为总标题,并写
了一个编者按,请毛泽东审阅。本篇(一)是毛泽东在《文艺报》编委会报
告上的批语;(二)至(五)是毛泽东修改《文艺报》特辑编者按时改写或
加写的段落。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出版的《文艺报》第二期刊出了“再
批判”特辑,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介绍了这一期特辑和所
加编者按的主要内容。在这之前,丁玲、陈企霞于一九五五年被打成“反党
集团”,一九五七年文艺界反右派斗争中又遭到批判;在这之后,丁玲、陈
企霞、艾青、罗烽分别于一九五八年四、五月被划为“右派分子”;肖军虽
没有划为右派分子,但点名说他在延安“和丁玲、陈企霞勾结在一起,从事
反党活动”。一九七九年三月,中国作家协会对艾青、罗烽的右派问题分别
作了复查,并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作出改正的结论,恢复党籍,恢复政
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一九七九年五月,中国作家协会对丁玲,陈企霞
的“反党集团”问题和右派问题进行了复查,作出了“丁、陈反党集团”不
能成立,把他们定为右派分子属于错划,应予改正的结论,并于一九七九年
九月和一九八○年一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中央同意,恢复他们的党籍、
政治名誉与原工资级别。一九八四年八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又发出《关于为
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除重申“定丁玲同志为‘丁、陈反党集团’、
‘右派分子’都属于错划、错定,不能成立”外,还对她的历史问题作出了
“维持一九四○年中央组织部的结论”,即“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
命忠实的共产党员”的决定,要求在适当范围消除影响。关于肖军的平反问
题,一九八○年四月,中共北京市委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宣传部批复,给肖
军作了正式的政治结论,确认他是“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有民
族气节的革命作家”,并说“一九五八年一月《文艺报》‘再批判’的编者
按语中,说肖军在延安与某些人‘勾结在一起,从事反党活动’,这种提法,
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为他恢复了名誉。
〔2〕 张光年,当时任《文艺报》主编。侯金镜、陈笑雨,当时任
《文艺报》副主编。
〔3〕 王实味,曾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任研究员。因发表
《野百合花》等文章,在整风中受到批判。一九四二年十月被开除党籍,同
年底被关押。一九四六年结论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一九四七年七月,
在战争环境中被处决。毛泽东一九六二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说:“对于这件事(指处决王实味),我们总是提出批评,认为不应当杀。
”《毛泽东著作选读》(一九八六年新编本)收入这篇讲话,在注释中指出:
“关于他(指王实味)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据查,不能成立。”
一九九一年二月七日公安部《关于对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中说:
“在复查中没有查出王实味同志参加托派组织的材料。因此,一九四六年定
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王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给
予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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