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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9

关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命令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

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

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

根据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人

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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