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命令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
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
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六日
根据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人
民日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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