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召开中共八届三中
全会的通知〔1〕
(一九五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八月一日)
一
刘、邓〔2〕:
此件请提政治局通过,发出。省属市委提名是否恰当,
请酌。
毛
七月卅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各省委、中央直属市委;各地
委;哈尔滨、长春、沈阳、抚顺、鞍山、旅大、济南、青岛、南京、
杭州、广州、长沙、重庆、成都、兰州、西安、太原各省属市委:
决定于今年九月下半月召开中共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
三次中央全体会议。请各省委、中央直属市委、自治区党
委、地委、上开省属市委选派代表一人参加,最好是第一
书记。省级第一书记为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者,不再
选派代表。议程主要为:(一)整风问题;(二)农村问题。
特此通知,请各有资格到会的同志们在会前对此两项问题
加以研究为盼。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七年八月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本篇(一)是毛泽东写在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八届三中全
会的通知稿上的批语;本篇(二)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
〔2〕 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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