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
提法问题的批语〔1〕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即送周总理:
在讲社会主义改造的地方都加上“生产资料私人所有
制”等字为宜,以区别人的改造尚未完成。
毛 泽 东
六月廿五日早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个批语写在周恩来准备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初稿)上。毛泽东对这个报告稿
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主要是在几处提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前
面,加写了“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九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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