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检查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问题的讨论和执行情况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门和
国家机关各党组: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各地正在讨论。请将
党内党外赞成反对两方面的意见,你们自己的意见,你们对
整个形势的估计,地县两级态度如何,你们委员会和书记处
或党组是否深刻地多次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第一书记和中
央一级党员部长或副部长(指党外人士当部长的那些部)是
否自己将这个极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问题认真抓起来了,
还是依然委托二三把手去管,自己仍和过去那样不大去动
脑筋,第一书记和各书记和各党员部长或副部长将报纸刊
物和学校管起来没有,看过报纸刊物上有关这类问题的文
章没有,重要社论在发表之前你们看过没有,动笔修改过没
有,党和党外人士(主要是知识界)间的不正常的紧张气氛
是否有了一些缓和,你们对人民闹事采取了什么态度,党内
某些人中存在的国民党作风(即把人民当敌人,采取打击压
迫方法,所谓人民民主,所谓群众路线,所谓和群众打成一
片,所谓关心群众疾苦,对于这些人说来,只是骗人的空话,
即是说党内有一部分人存在着反动的反人民的思想作风)
是否开始有所变化,你们向学校学生和工厂工人做过讲演
没有,做过几次,效果如何,以上各项问题,请即写成报
告,在接此电报以后十五天内用电报发来。北京各部门的
报告,用书面送来。
中 央
1957年4月19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电报稿刊
印。(有毛泽东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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