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京军区党委关于密切
军队和地方关系的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请总政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将此件〔1〕发给各省、市、自
治区党委和军区党委及志愿军党委,一律仿照办理,并以
结果上报。
毛 泽 东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南京军区党委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密
切军队和地方关系问题的建议给中央军委、总政并中共中央的报
告。报告提出在部队和地方党政机关的关系上还存在着某些不够协
调的情况。例如,有些部队对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地方全面工
作照顾、配合不够,向地方提出的有些要求偏高偏急,而有些地方
工作同志因对部队情况缺乏了解,对其特点和需要也照顾不够,等
等。为了进一步密切军队与地方党政的关系,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
报告建议在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月期间,请地方各级党委主持召开
有驻军党委同志参加的会议,检查军队和地方的关系,商讨今后密
切联系、加强团结的措施,研究如何共同努力加强治安工作,搞好
新兵征集、复员转业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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