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立三〔1〕在中共八大
发言稿的批语
(一九五六年八月三十日)
退李立三同志:
看了一遍,觉得可用〔2〕。只作了一些完全文字方面的
修改,请加酌定。
毛 泽 东
八月卅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李立三,当时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
〔2〕 指李立三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发言
稿。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发表时,题为《对“惩
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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