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一日)
云芳同志:
七月八日的信收到,甚慰。罗哲〔2〕同志英勇牺牲,早
就听到一些消息。一九四五年在重庆的时候,见到张维〔3〕
兄,曾打听你们的下落,他只告知你姐姐王夫人已故,你
的情形他不知道。现知你仍健在,并有两个女儿能继承罗
哲遗志,我很高兴。罗哲为党艰苦工作,我可作证,当时
没有别的证件。恤金由谁领的问题,应由当地政府去作决
定,如果决定给继子,不给女儿,也就算了,不必为此去
争论。坟墓可由家属修理。现寄上三百元,请你酌量处理。
今后如果还有困难,可以告我设法。你见过的两个孩子〔4〕,
一个在战争中牺牲了,一个也已病废。你们在贵阳工作有
成绩,向你们致贺。
顺祝康吉
毛 泽 东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已编入《毛泽东
书信选集》。
注 释
〔1〕 曹云芳,原是罗哲烈士之妻。大革命时期曾随罗哲一起
在毛泽东领导下做革命工作。
〔2〕 罗哲,中国共产党党员。大革命时期曾随毛泽东从事农
民运动。一九二八年牺牲。
〔3〕 张维,早年同毛泽东有较多交往。一九四九年九月起在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任教授。
〔4〕 指毛泽东的长子毛岸英和次子毛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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