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
五年计划建议草案的批语〔1〕
(一九五六年八月、九月)
一
要一个说明理由的文件,供内部用。
二
400—450亿(军),130—140亿(政)=530—590=
2350亿的22%,比现32%,减10%;其他支出:(1)还
外债,(2)援外,(3)物资贮备,(4)总预备费,(5)信
贷资金,共计10%左右。
三
要把历史上最高年产量,1952年产量,1957年产量都
列出绝对数字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四
周总理:
有一些小的修改,请酌定。
毛 泽 东
九月九日五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本篇(一)写在一九五六年八月印的中共八大关于发展
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的建议第三次草稿上。本
篇(二)是对第三次草稿中以下两段话的批语,这两段话是:“在增
强国防力量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条件下,尽可能地缩减国防费用和行
政费用的开支,而增加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支出,以加速国家的
工业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支出占全
部财政支出的比重,应当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58%左右,提高到
60—70%左右。”后来,建议的草案修改稿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批语,
加写了以下的话:“而用于国防和行政费用的支出,应该从第一个五
年计划的32%左右,下降为20%左右;其他部分用于国家的物资储
备、信贷资金、归还内外债款和总预备费等。”本篇(三)写在一九
五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印的这一建议草案中所列的关于一九六二年
主要重工业产品的计划产量及其为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一九五七年
计划产量的百分比的数字表旁边,后来的草案修改稿根据毛泽东的
这一批语,分别列出了一九五七年计划产量、一九五二年实际产量
和历史上最高年产量的绝对数,删去了原有的百分比数字。本篇
(四)写在一九五六年九月七日印的建议的草案修改稿上。毛泽东在
此稿上所作的一些修改,主要是在文中“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
应该根据各民族人民的意愿和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有步骤地进行,
以适应当地经济、文化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一句中的“各民族人
民”后面,加写了“和领袖人物”五个字。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