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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南京军区划分为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6

同意将南京军区划分为

南京、福州两军区的批语

(一九五六年四月四日)

刘、周、朱、小平〔1〕阅后,退彭德怀〔2〕同志。

此件〔3〕看过。同意划分为两个军区。叶飞〔4〕的省委书

记是否可以不再兼了,何人充任省委书记的问题,请小平

和谭震林〔5〕商定告彭。

毛 泽 东

四月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朱,指朱德。小平,即

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2〕 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

防部部长,主持军委日常工作。

〔3〕 指彭德怀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建议将南京军区

划分为南京军区(辖江苏、浙江、安徽三个省军区)和福州军区

(辖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给毛泽东的报告。

〔4〕 叶飞,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

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福建省省长。

〔5〕 谭震林,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第二办

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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