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
的联合指示的批语
(一九五六年三月三十日)
刘、周、彭真〔1〕阅后,退小平〔2〕照办。
毛 泽 东
三月卅日
国务院春耕指示〔3〕(此件已退习〔4〕办)于四月一日见
报,此件〔5〕应待一二天,可于四月三日或四日见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
书记处候补书记。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
理。
〔3〕 指国务院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春耕生产的指
示,发表于一九五六年四月一日《人民日报》。
〔4〕 习,指习仲勋,当时任国务院秘书长。
〔5〕 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联合指示。指示指
出:在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和农民群众热情高涨的情况下,有
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现了铺张浪费、滥用民力的现象。为此,首先
要求各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广泛深入地宣传勤俭办社的方针,使每
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和全体社员都能够切实了解和坚决执
行这个方针。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性的基本建设,必须根据生产
的需要,分清先后缓急,根据生产发展的程度和投资扩大再生产的
能力,量力而为。合作社的文化福利事业,只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逐
步举办,并且应当力求节省,简单朴素,在公益金中开支费用。必
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作社的财务计划和计划外的开支,必须按
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提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进
农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农业银行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大量的农贷来支
持农业生产合作社,支持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又要加强对合作社贷
款用途的审核工作。开辟生产门路,发展副业生产,经营多种经济,
这是勤俭办社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个指示一九五六年四月四日发表
于《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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