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政同志并告陈毅、贺龙〔2〕二同志:
十二月二十二日来电悉,其他文件亦收到。我的意见,已见复中南军区党委会电〔3〕,
即是运动是要发动的,但不要使它妨碍编整工作,应由你们用电话和各军区密取联络,调节
时间和精力。省军区,应赶在一月十日以前,用极短的时间,例如一星期至两星期,初步地
检查贪污浪费的情况和开展初步的斗争,并向军委作一个初步报告。军分区则可赶在一月底
以前展开一次初步斗争。一切受编整的部队都要有一短时间进行这一斗争。一切暂时不受编
整的部队则可有较多时间去进行这一斗争,但也不要拖得很长,至多有一个多月也就够了,
并须结合其他工作去做。
毛泽东
十二月二十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谭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三政治委员。
〔2〕陈毅,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员。贺龙,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
南军区司令员。
〔3〕指毛泽东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关于部队在整编前进行一次三反斗争给中南
军区党委会的电报。见本册第608—6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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