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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补报重大贪污犯的处理情况给薄一波、刘澜涛〔1〕的电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2

薄一波、刘澜涛同志:



你们十一月二十八日关于华北方面发现的贪污事件的报告收到了。在这个报告中没有说
到对于那些重大贪污犯,党和政府是如何处理的,请你们将处理的情况补告我们,即对太原
市区委书记赵城、区长任华,唐山市粮食公司负责人(报告中无姓名),河北徐水县银行经
理赵增非,山西交城县长张进才,辽东工业厅驻津办事处主任刘治宇,山西交通局保管科副
科长赵以儒,华北军区后勤部汽车学校政治委员李晋吾,河北省供销社西北小组负责人(报
告中无姓名)等重大贪污犯判处了何种罪刑,向我们作一补充的报告。

中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薄一波,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
第三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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