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局并转分局,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中央财委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日所作关于一九五二年全国农业生产计划发给你们阅 看。中央批准这个计划,你们可根据这个计划的方向规定自己的实施计划。此外政务院还将 发表有关农业方面的适当文件。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