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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乔木〔1〕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请示报告上的批语(一九五一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2

请乔木另拟一电〔2〕,采用统一的“九三”纪念。



毛泽东

八月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

〔2〕遵照毛泽东的指示,胡乔木于一九五一年八月二日为中央起草了一个给东北局并
各中央局、各分局、各军区、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及志愿军政治部的电报。电报说:“同意规
定九月三日为全国统一的战胜日本纪念日,除东北应改在此日庆祝解放外,全国军民及报纸
均应于此日纪念八年抗日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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