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中央完全同意华北局六月二十四日给各省的指示〔1〕,请你们注意此项问题,并照华
北的办法处理之。
中央
六月二十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中共中央华北局在给各省委的指示中指出:各地在传达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
决议后,曾引起一部分群众以至中下级干部的怀疑、不满与情绪低落。其根本原因,一是传
达不深入,简单从事。二是一部分党的领导机关不重视中央公安会议的决议,也不审慎地研
究当地当时具体情况,盲目办事。如有的县本来已决定杀掉而又完全应该杀的人,也因收缩
杀人权而停止下来。为纠正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上述偏向,各级党委必须大张旗鼓地宣传
第三次公安会议的决议,有计划地召开各种会议传达、讲解公安会议的精神。务使家喻户晓,
人人明白,以鼓舞广大群众镇反的信心和勇气,巩固并发展镇反成果。同时由于各县区镇反
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党委必须组织力量,一个县、一个区、一个村地去具体检查,具体研
究。检查的最好方法就是召开各级的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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