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尘先生: 六月十三日给我的信收到了。您的提议〔2〕很好。惟时机值得考虑,似以等待一个时 期再去进行为宜。 此复,顺致 敬意 毛泽东 六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已编入《毛泽东书信选集》。 注释〔1〕李烛尘,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工商联合会副主任委员。 〔2〕指李烛尘在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三日给毛泽东的信中提出的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 团体以及过去与国民党政府有关系的人士开展对台湾的宣传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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