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二卷 > 转发华北局关于通县传达贯彻“死缓”政策的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

转发华北局关于通县传达贯彻“死缓”政策的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2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



河北省通县反映的情况〔1〕值得注意。缓期二年执行的政策,决不应解释为对于负有
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死的罪犯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
须向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必须处死,
以平民愤。只对那些民愤不深,人民并不要求处死,但又犯有死罪者,方可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毛泽东

六月十五日

根据手稿刊印。已节编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注释〔1〕指中共中央华北局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二日向中央报告中反映的河北省通县传
达贯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政策的情况。报告说:中央关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劳动
改造,以观后效”的新精神下达后,河北省通县区村干部和群众中有不少反映。有的干部认
为缓期执行就是完全宽大,以观后效就是一笔勾销。群众对已捕的积极催案,要求及早杀掉。
在反革命分子中也发生了极大影响。已捕的反革命分子,原先的思想情况是不说,等死,
“听天由命”。有的怕说多了,罪上加罪。听了贯彻新精神的报告后,开始动摇,认为“判
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政策,给了他们立功赎罪,争取活命的一线希望,情绪大为安定,不
少人提出要求坦白。目前在押反革命分子的唯一顾虑是二年之后是否还会杀掉,再三要求解
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中央关于中央、大区、省市三级一切工作部门向中央主席
·转发志愿军党委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补充指示的批语(一
·关于回谢生日贺电问题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给易南屏〔1〕的信(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转发华东军区党委关于结合三反进行整编给所属装甲兵党
·转发志愿军四十二军党委关于节约计划报告的批语(一九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