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二卷 > 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

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2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地委:



兹将华北局五月六日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电〔1〕转给你们。中央认为华北局这个指示
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均应照此施行。兹定于六月一日起全国除现行犯外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
到地专一级,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办理。各地一律照此
执行。清理积案是目前几个月内的一个极其艰巨的工作,各地必须调集大批干部,在几个月
内将积案基本处理清楚,整理监狱,组织劳动改造工作。在清理期内,各地除现行犯及由各
中央局决定的少数地方外,一律停止捕人,待积案清理完毕后再捕应捕之人。兹定六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一日计四个月为清理积案时间,亦即停止捕人时间。在此四个月内,“中层”及
“内层”

重点审查必须认真进行,有少数要犯须逮捕者须报请中央局批准。

中央

五月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提出,为了坚决而稳当地贯彻中央关于
严格控制杀人比例的指示,决定:(一)大捕大杀,应于五月份内结束;(二)电到之日,
将捕人权一律收到地委和专署,除现行犯外,县级不得批准捕人;(三)电到之日,将死刑
批准权收到省委和省政府。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Made by an Unregistered version of eTextWizard V 1.80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中央关于中央、大区、省市三级一切工作部门向中央主席
·转发志愿军党委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补充指示的批语(一
·关于回谢生日贺电问题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给易南屏〔1〕的信(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转发华东军区党委关于结合三反进行整编给所属装甲兵党
·转发志愿军四十二军党委关于节约计划报告的批语(一九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