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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罗荣桓〔1〕等关于黄祖炎被害事件调查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2

中央军委各部门各特种兵司,中央政府各部门党组,各大军区,志司,并转各省军区,


军分区,兵团军师,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

兹将罗荣桓罗瑞卿诸同志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刺案调查报告〔2〕一件发给你们研究。像
王聚民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很早就有许多罪恶表现,全党全军如有类似这样的人,务须注意及
时处理。

毛泽东

四月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罗荣桓,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部长。

〔2〕指罗荣桓、罗瑞卿(公安部部长)、傅钟(总政治部副主任)、杨奇清(公安部
副部长)、肖华(总政治部副主任)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二日关于黄祖炎被害事件给毛泽东并
中央的报告。报告谈到了黄祖炎同志被害的经过,凶手王聚民的罪恶历史和行凶原因,以及
从这一事件中应当记取的教训。关于王聚民的问题,报告说:凶手王聚民现年三十四岁,恶
霸地主出身,一九四○年混入我军,一九四一年混入我党,土改时因家中被斗公开发表谬论,
漫骂群众,诬蔑土改,但未作处理。一九五○年十一月调惠民军分区后,企图借组织力量向
群众倒算,遭到群众联名告发,除揭发其父亲的历史恶迹外,还揭发他在一九三八年曾向敌
密告我两个地下党员,要求给予他处分。军分区政治部领导唯恐影响其情绪,既未严肃处理,
也未向山东军区报告。王聚民发觉群众控告后,情绪突变,军分区亦未引起警惕,三日后仍
令其到军区开会,致使阶级异己分子王聚民乘机直接行凶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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