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同志:
(一)宣传会议〔2〕可自五月五日至十五日开十天,如十五日以后四中全会还未开会
再延长五天,否则不要延长。
(二)理论教育决定〔3〕可先以草案发各地,通知照发。
(三)选集提前发表的少数文章〔4〕,待看后送你,四月或可发表一二篇。《学习》
上不要发表我的文章。
毛泽东
三月二十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由中共中央召开的,刘少奇
代表党中央向会议作了报告和结论。会议于一九五一年五月七日开幕,二十三日闭幕,历时
十七天。
〔3〕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按照毛泽东的意见,中共中央一
九五一年三月二十日将这个决定草案下发各地。决定指出,现在国内战争已经基本上结束,
党正面临着建设新中国的复杂任务,全党有系统地学习理论,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有更好的条
件,也更加迫切需要。决定要求全党按照党员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将学习分为三级:第一
级学习政治常识,第二级学习理论常识,第三级学习马恩列斯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
作。决定还对学习时间、考试制度、理论教员、学习顾问以及地委书记以上党的高级干部的
学习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4〕指拟于《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出版前在《人民日报》、《学习》等报刊上提前发
表的毛选中的一些文章。实际上,这些文章从一九五一年七月一日开始在《人民日报》和《
学习》杂志上发表,七八月间先后发表的有:《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
考察报告》、《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星
星之火,可以燎原》、《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和《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等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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