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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民报》北京社社会服务部来信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19

 富春〔1〕同志:



此事〔2〕请你处理一下,查明纺织工业部为什么采取那样的态度,并请该部负责人给
我写一报告。

毛泽东

二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富春,即李富春,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指《新民报》来信中反映的纺织工业部漠视北京市田建发明的浆纱剂,使其得不
到推广应用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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