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曾志等要求给陶铸甄别的来信的批语〔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29 |
(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日)
印发在京政治局同志。
请汪东兴〔2〕同志酌处。
毛 泽 东
十月三十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
刊印。
注 释
〔1〕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陶铸的妻子曾志、女儿陶斯亮一九七五年十月分别给毛泽东写信,反映陶铸生前对个人历史问题的态度,对专案组关于陶铸所谓历史问题的结论提出质疑,希望能换一些同志对陶铸进行甄别工作,并在中央讨论、主席审批前将历史结论向家属说明。中共中央办公厅将这两封来信和毛泽东的批语一起作为一九七五年第二六二号文件印发中央政治局。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陶铸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使他的冤案得到平反。
〔2〕 汪东兴,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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