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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映刘景范情况来信〔1〕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29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案审查已久,不必再拖了,建议宣布释放,免于追究。

  毛 泽 东

  十二月廿一日

  送汪主任酌办〔2〕。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地质部原副部长刘景范的嫂子同桂荣(刘志丹烈士的妻子)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给毛泽东等写信说,今天我去看望刘景范,发现他身体很坏,精神不好,患有肝病、十二指肠溃疡病,手脚浮肿,肚子膨胀,可能是肝硬变,如果不及时治疗,担心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特此请求:
    一、他的问题已经审查八年了,如果已经审查清楚,能否赶快把他释放出来治病?
    二、如果他的问题还不能下结论,是否可以把他放出来一面治病,一面继续审查?

  〔2〕 根据毛泽东的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指出:“同桂荣同志写给毛主席的信,主席已有批示。此件请印发在京中央政治局同志。并送两份给中央专案组一办,遵照批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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