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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叶飞来信〔1〕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25

(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纪、汪〔2〕酌处,此人似可解放,分配工作。


  73,6,25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叶飞,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福建省委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司令员兼第一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后被打倒。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八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请求中央批准解除对他的监护,允许阅读党内文件。一九七三年八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一九七五年任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

  〔2〕 纪,指纪登奎,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组织宣传组组员。汪,指汪东兴,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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