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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立国务院文化组请示报告的批语〔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6

(一九七○年三月十三日)



  同意。


  三月十三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周恩来等一九七○年三月十一日给毛泽东等写报告说,昨天中央政治局会议商定:
    (一)在国务院之下设立一文化组,管理有关文艺、电影、出版、图书、博物等方面的工作。
    (二)文化组的思想政治领导属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分工归中央文革;文化组的行政领导属国务院,党中央对该组的指示和决定,由国务院组织实施。
    (三)文化组设组长、副组长和组员若干人,提议吴德为组长,刘贤权为副组长,石少华等七人为组员。
    (四)文化组设一小的工作机构。

    毛泽东阅后,写了这个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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