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市革委会关于解决“老大难”单位问题报告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5 |
(一九六八年八月十六日)
这个材料〔1〕讲得很具体,有说服力,建议转发各地。
毛 泽 东
八月十六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注 释
〔1〕 指上海市革委会一九六八年八月十四日关于落实两个布告、解决四百多个“老大难”单位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报告说,在宣传、学习、贯彻和落实毛主席亲自批准的“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收缴武器,解决“老大难”单位问题的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解决“老大难”单位的问题,要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为武器,对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解决“老大难”单位的问题,关键在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起来促头头。 (三)对“老大难”单位的革命委员会要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处理。(四)注意发扬“老大难”单位中的先进因素,促使其改变落后面貌。八月十八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转发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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