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湖南问题若干决定稿的批语和修改〔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5 |
(一九六七年八月四日、七日)
一
改了一点,其余都好。
毛 泽 东
八月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已阅,同意。
毛 泽 东
八月七日下午六时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三
除了军区负责之外,中央文革小组对湖南省军区二月三日关于“湘江风雷”报告所发的“二·四批示”是错误的,“湘江风雷”是一个群众人数较多的革命组织,在大发展中混入了极少数的坏人,造成内部成分不纯,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但是不应该因此否定这个组织。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是有责任的。从这里得到教训,未经调查清楚,何必那样匆匆忙忙地根据一面之词发出“二·四批示”呢?因此,中央要负主要的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中共中央关于湖南问题的若干决定稿共四条,主要是:
一、湖南省军区党委常委《关于支左工作中所犯错误的检查报告》对前段支左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批评,态度是好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
二、中央已经决定改组省军区,并着手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全省的文化大革命和工农业生产。三、各革命群众组织应在省革委筹备小组的领导下,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基础上加强团结,开展革命的大批判,狠抓革命,猛促生产,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工农业生产任务。四、湖南省赴京汇报代表团双方签订的《关于立即坚决制止武斗协议》很好,各群众组织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决定稿曾两次送毛泽东审阅,本篇一、二是分别对这两次送审稿的批语;本篇三是对这个决定稿的修改,其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中共中央下发了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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