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十二卷 > 对中央关于禁止挑动农民进城武斗通知稿〔1〕的批语

对中央关于禁止挑动农民进城武斗通知稿〔1〕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5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三日)

                                            一

  照办。

                                           二

  不宜称为坏人。〔2〕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周恩来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三日送审的这个通知稿,是由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员戚本禹起草的,主要内容是:一、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挑动农民进城武斗,更不能为了武斗,发动农民制造凶器,发给枪支弹药。二、不准以任何借口,挑动农民在铁路、公路、水路沿线设置关卡,拦阻车船,破坏交通运输。三、已经进城参加武斗和破坏交通运输的社员,立即返回农村“抓革命,促生产”,所发武器一律收回。四、对参加武斗的社员所作的各种“优待”,例如工分补贴等,一律无效,不准实行。因进城参加武斗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生产损失、误工补贴,一律由挑动者负责。五、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犯有上述错误的人应立即改正错误,立功补过;如坚持不改,一再违犯上述各条,要严肃处理,其首恶应依法惩办。

  当日,中共中央即下发了这个指示。

  〔2〕 中共中央指示稿的开头有一段话,说到最近一个时期,江西等地“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特别是某些省市地县公社的地方武装部门的坏人,挑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农民进城参加武斗”。毛泽东审阅时,将文中的“坏人”一词改为“少数思想没有改造好的同志”,并写了这个批语。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对国防科委关于发射“东风三号”中程地地导弹请示报告
·毛泽东等祝贺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成立八周年的电报
·对《人民日报》转发会宁县城镇居民到农村安家落户的报
·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
·对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关于对敌斗争中应注意掌握政策的
·关于徐州两派群众组织要大联合的意见〔1〕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