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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播发《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的批语〔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4

(一九六七年二月九日)

  伯达〔2〕同志:

  请与小组〔3〕同志研究,此文可否公开发表,并予广播?

  是否有要修改的地方,也请酌处。

  毛 泽 东

  二月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办事组一九六七年二月七日编印的《文化革命简报》第三九○期上。这期简报登载了一篇题为《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的材料。材料说,黑龙江省造反派在夺权斗争中的经验是:一、根据当地的具体斗争情况,鲜明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省委内部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和军队主要负责人,三位一体,联合夺权。二、在夺取省委的领导大权之前,首先把无产阶级革命的喉舌报社、电台和专政机关公安局掌握在左派手中,为最后夺取省委大权作好舆论准备,坚决镇压反革命,保证夺权斗争的顺利进行。三、坚决地依靠被夺权单位内部的左派力量,团结中间力量,打击反动力量,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四、夺权斗争的根本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毛泽东思想武装了左派队伍,左派队伍运用毛泽东思想指导了夺权斗争。这篇材料发表在一九六七年二月十日《人民日报》。

  〔2〕 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

  〔3〕 小组,指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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