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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给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等五份材料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4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一日)

  一

  总理、伯达、江

  青〔1〕同志:

  两件〔2〕及另三件〔3〕已阅,很好。请林彪〔4〕同志主持,在今日下午或明天召开一次政治局会议,有文革小组及其他某些同志参加,将五个文件讨论、通过,然后发出。如同意,请告林彪同志。

  毛 泽 东

  一月十一日上午二时

  二

  同意这三个文件〔3〕,一并在今天或明天的政治局会议通过。

  毛 泽 东

  一月十一日二时

  881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总理,指周恩来。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江青,当时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

  〔2〕 指周恩来等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一日报送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上海市各造反团体的贺电稿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社论稿《反对经济主义,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均发表在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二日《人民日报》。

  〔3〕指陈伯达、江青一九六七年一月九日送审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腐蚀群众组织的通知稿和中共中央关于广播电台问题的通知稿。这三件的日期均署为一月十一日,一月十三日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发出。

  〔4〕 林彪,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不久被称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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