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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富春关于国务院八个口机关文化大革命问题报告〔1〕上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14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印发政治局、书记处、文革小组各同志。此事应当讨论一下。

                                      毛 泽 东

                                       八月廿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给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并毛泽东、林彪、周恩来写报告,汇报了国务院八个口(外事、文教、科学三口除外)机关两个多月来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情况,对这些单位如何贯彻“十六条”,搞好文化大革命问题提出了十条意见。在八月二十九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此发表意见说:一条也不要。何必十条。

  来一个放任自流。有十六条嘛,都不听,让它去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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