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同志: 此两文已看过,可以发表。 第一天发表《实践论》。第二天发表真理报的评论〔2〕。分两天登报。 可先在人民日报发表,然后新华社再用文字广播。 毛 泽 东 十二月廿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胡乔木,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 〔2〕 指苏联《真理报》一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发表的编辑部评论《论毛泽东的著作〈实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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