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局,分局,大军区并转所属省市区党委: 北京市委十一月十二日的报告〔1〕是正确的,你们亦应照着这个方向去做;并随时纠正抗美援朝运动中所发生的偏向。 中 央 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北京市委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抗美援朝运动开展情况给毛泽东、中央并华北局的报告。报告分析了本市抗美援朝运动的形势,群众的思想情况,以及已经萌发的偏向,提出把抗美援朝运动继续推向前进的四点意见:(一)首先应以肃清美帝国主义在华的影响,肃清部分群众中的崇美、恐美心理,孤立打击亲美分子为中心,不应强调动员群众参军,尤其不应勉强群众参军。 (二)群众抗美援朝的具体行动,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应该以多数群众可能办到的事情来号召,例如,给前线志愿军部队写慰问信、寄慰问袋,慰劳军属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分担志愿军部队原来的 工作,自愿捐款及参加战地各种服务工作等。(三)经过思想酝酿和扩大宣传,普遍号召工人高度发扬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努力生产节约;号召学生继续抗美宣传,努力学习,掌握知识、技术,准备为祖国服务;号召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工作;号召工商界积极贯彻政府政策,反对投机操纵、囤积居奇,在经济战线上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各阶层人民都须注意防特防谍,巩固革命秩序。(四)在郊区扩大抗美援朝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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