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奇同志: (一)今日下午四时半与恩来通电话(他已到斯维德洛夫斯克,廿日下午五时可达莫斯科),觉得章汉夫〔1〕资望方面有不够之处,可作副手,出席联合国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以洛甫〔2〕担任为适宜,现起草了一个致联合国电报,如中央同意即请于明十九日发出并公开发表。(二)据恩来说,高岗、富春〔3〕都认为洛甫可充外交代表,惟未事先征得洛甫本人同意。请你于发表之同时去一电给洛甫,说明因时间关系不及征求他同意,请他谅解,至动身去联合国的时间另电通知。(三)政府委员会完成任命手续可待将来第六次会议为之。如你认为有必要,可于明十九日邀集政席〈府〉各副主席及各党派主要负责人一谈。(四)因恩来即到莫斯科,故照会用李克农名义。(五)此照会和上次照会一样,于发出电报后,并分送在京苏捷波英法荷等国外交人员。(六)新华社发布新闻时,须介绍张闻天是中共中央委员,曾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及各项革命工作。(七)办理情形望告。 毛 泽 东 一月十八日下午五时半
致联合国电文〔4〕如下: 联合国大会主席罗慕洛先生,秘书长赖伊先生,并请转达联合国及安全理事会各会员国代表团: 一九五○年一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周恩来部长曾向联合国发出照会,要求联合国及安全理事会将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予以开除。此项照会,已承赖伊先生复电表示收到,并转达安全理事会各会员国。现在我再通知你们,主席先生和秘书长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业已任命张闻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联合国会议和参加联合国工作包括安全理事会的会议及其工作的代表团的首席代表。我并请求你们,主席先生和秘书长先生,回答我的下列两项问题,即(一)何时开除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出联合国及安全理事会,我认为这样的反动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到现在还留在联合国及安全理事会,是完全不合理的,应当立即开除出去;(二)以张闻天为首席代表的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团何时可以出席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会议并参加工作,我认为应当迅速出席会议并参加工作。以上各项,请予速复为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 李克农 一九五○年一月十九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章汉夫,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 〔2〕 洛甫,即张闻天,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务委员。 〔3〕 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富春,即李富春,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 〔4〕 此电文正式发出时,署名改为外交部部长周恩来,文字、标点等也有一些改动。全文载一九五○年一月二十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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