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邓,贺李: (一)为协同一致上歼川康各敌之目的,军委决定贺李所部(十八兵团及其他)应受刘邓张李〔3〕指挥,我们不直接指挥贺李,以免分歧。(二)贺李发给刘邓之电报,同时发一份给我们。(三)以上望遵照为要。 中 央 军 委 十一月廿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贺龙,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司令员;一九四九年十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司令员,这时尚未到职。李井泉,当时任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副主任。 〔2〕 刘伯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员。邓小平,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 〔3〕 刘,指刘伯承。邓,指邓小平。张,指张际春,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李,指李达,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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