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谭肖〔1〕并告刘邓〔2〕: 廿三日电悉。如刘邓需要,同意你们意见以七个师交刘邓指挥入川作战。 军 委 十一月廿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林,指林彪,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 谭,指谭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肖,指肖克,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一参谋长。 〔2〕 刘,指刘伯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员。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