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一波〔1〕同志: 请将此项情报〔2〕抄送黄敬〔3〕,并收集上海税收办法,加以研究。 毛 泽 东 十一月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薄一波,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 指中共上海市委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给中央的电报中转述的英国侨民致英政府备忘录要点。转述的要点有:“英侨情况,现亦略好转。对身受政府一视同仁之待遇,无不感激。惟对某些税收制度及劳资问题,尚有意见。例如,税收方法、税率及制度,全国应一致。在天津之合并征收所得税及营业税,似非合理,更依照‘付税能力’强定工商业税,亦不科学,对工商业均有严重不良影响。惟上海之营业税法及印花税法,系参酌本市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无不称善。” 〔3〕 黄敬,当时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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