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批语〔1〕(一九四九年九月)
一 乔木〔2〕: 纲领共印三十份,全部交我,希望·今·晚·十·点左右交来。 题应是《共同纲领》。 毛 泽 东 九月三日
你应注意睡眠。
二 乔木: 今〔3〕晚付印的纲领,请先送清样给我校对一次,然后付印。 毛 泽 东 即
三 即刻付印〔4〕,一小时内交我。 毛 泽 东
四 照此〔5〕改正,印成小册子一千本。 毛 泽 东 九月六日
五 乔木: 即刻印·一·百·份,于下午·八·时左右送交周副主席〔6〕。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1000份。 毛 泽 东 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时半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毛泽东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作过多次修改,写了一些批语,这些文献资料没有全部保存下来。这里选入的五次批语,只是一个侧面的反映。 〔2〕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毛泽东的秘书。这五次批语都是写给他的。 〔3〕指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4〕付印的是经毛泽东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毛泽东在标题后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修改的底本是九月三日付印的纲领草案铅印件。 〔5〕指经毛泽东一九四九年九月六日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修改的底本是纲领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铅印件。 〔6〕指周恩来,当时受中共中央委派主持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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