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九日)
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民兵 武器要修理好。天上掉下来的、地下冒出来的,怎样对付, 要有些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对广州军区负责人的指示。一九六 四年六月十六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大区第一书 记会议上谈到军事问题时指出:要把民兵工作好好整顿一下, 一个组织,一个政治,一个军事。组织,就是有基干民兵和 普通民兵。有战士,有班长,有排,有连,要有兵有官。政 治,就是要做政治工作。有政治部,有政委,有教导员,有 指导员,做人的工作。要讲清楚,打起仗来不要慌张,一慌 张还能打仗?无论是打枪、打炮、打原子弹,都不要慌张。 军事,就是要有手榴弹,有轻武器。趁和平时期,要搞点枪, 基本的是每省要搞一个兵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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