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彭邓〔1〕,并告高〔2〕: 据志司报称,博川敌进占长山面,在泰川以南与我一一 五师接触等语。果如此,则极好。请令一一五师北撤,在定 州、宣川、泰川、龟城一带之友我部队,兵站人员,一律西 撤,让该敌深入泰、龟、定、宣区域,以利尔后歼击。此种 意图原是你们提出的,极为正确,望令上述各部执行(一一 五师尚未执行)。
毛 泽 东
十月二十八日二十三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手稿刊印。 注 释
〔1〕 彭邓,指彭德怀、邓华,当时分别任中国人民 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 〔2〕 高,指高岗,当时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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