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
徐周罗,并告彭〔2〕: (一)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进行了十一天,颇有 进展。如南京方面同意,可能于十五日或十六日签字,但破 裂的可能仍然存在。(二)请将攻击太原的时间推迟至二十 二日。那时,如能签订和平协定,则太原即可用和平方法解 决;如和谈破裂或签订后反悔不执行,则用战斗方法解决, 对我亦无多大损失。 军 委
十一日十八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北军区 副司令员、第十八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徐向前、第十八兵 团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周士第和第十九兵团政治委员罗瑞 卿的电报。 〔2〕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 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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