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一月六日) 林谭: 子微电〔2〕悉。(一)刘亚楼〔3〕所提三条是正确 的。(二)我们所顾虑的是工厂区,如果敌人占据工厂顽抗, 我军必须歼灭该敌,即使工厂有所破坏也不要顾惜。但是, 如果天津其他地域的敌军均已解决,仅剩下工厂区的敌军而 又有可能采用劝降方法解决,则应试图采用劝降方法,以便 减少破坏。
军 委
鱼丑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 司令员林彪和政治部主任谭政的电报。同日,又致电林彪, 指出进攻天津时应注意减少对学校的破坏。 〔2〕指一九四九年一月五日林彪、谭政给中共中央军 委的电报。电报同意刘亚楼针对天津之敌有的据守在外国人 的房子内,外国人均在自己房门口插有外国国旗的情况提出 解决这一问题的三点意见:(一)敌人已加以设防并据以顽 抗的街道房屋,不管他是否过去租界,不管这个房屋是中国 人的或是外国人的,不管他插有哪个国家的旗子,都一律同 样加以进攻。(二)不能因为怕炮弹偶然落到外国人房屋里 去,不敢向顽抗的敌人打炮。(三)敌人未加设防和未据以 抵抗的,有外国旗子的房屋,则不必进入,但必要时可派人 在适当位置实行监视。 〔3〕刘亚楼,当时任东北野战军参谋长、天津前线指 挥部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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