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林并告杨罗耿,杨李〔2〕: 平、津、塘〔3〕敌既然均有突围逃跑之可能,同意林 之提议,杨李全部、杨罗耿主力均调平、津参加会战,请林 即以命令规定他们的行动。
军 委
二十八日二十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 司令员林彪的电报。 〔2〕杨罗耿,指杨得志、罗瑞卿、耿飚,当时分别任 华北军区第二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和参谋长。杨李,指杨 成武、李天焕,当时分别任华北军区第三兵团司令员和副政 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3〕平、津、塘,指北平、天津和塘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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