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林罗刘: 真十五时电〔2〕悉。(一)既然五纵十二日晨即可到 南口〔3〕以南,该纵即可使用于该方面,不要再变动。 (二)三纵到通县以南、北平以东(不是北平以南)地区, 可试图切断平津路〔4〕,但不要破坏。
军 委 十一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 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和参谋长刘亚楼的电报。 〔2〕 指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十五时林彪、罗荣 桓、刘亚楼给中共中央军委等的电报。电报说:东北野战军 五纵先头师本日已到龙头(怀来、顺义间),明(十二日) 晨可到南口、昌平以南,会合四纵、十一纵堵击南口之敌。 已令三纵改向通县、北平以南前进。 〔3〕 南口,镇名,位于北京昌平县西部。 〔4〕 平津路,指北平(今北京)至天津的铁路,即 今京沪线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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