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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准备连续作战争取战役全胜〔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0-17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刘陈邓,粟陈张,谭王,韦吉〔2〕并转各纵委,并告华东
局,中原局,豫皖苏分局,华中工委:
    (一)庆祝你们歼灭黄百韬〔3〕兵团十个师的伟大胜
利。
    (二)从戌虞至戌养十六天中,你们歼灭了刘峙〔4〕
系统正规军十八个整师(包括争取何张三个师起义〔5〕在
内),并给邱清泉、李弥、孙元良、刘汝明〔6〕四个兵团
以相当打击,占领徐州以南、以东、以北、以西广大地区,
隔断徐蚌〔7〕联系,使徐敌处于孤立地位,这是一个伟大
胜利。在战役发起前,我们已估计到第一阶段可能消灭敌人
十八个师,但对隔断徐蚌,使徐敌完全孤立这一点,那时我
们尚不敢作这种估计。这种形势的造成,主观上是因为我华
东、中原两大野战军会合并攻占宿县,客观上是敌人只有某
种程度的防御能力(对于这一点决不可轻视),很少有攻击
能力(对于这一点必须有充分认识)。
    (三)敌八个兵团,一个起义(何张),一个被歼(黄
百韬),四个受了相当打击,北面邱李孙,南面黄刘李〔8〕
已被我分割为二,敌人士气将有进一步衰落。你们及各级干
部必须认识这一伟大胜利的重大意义,并向战士进行教育,
这是一方面。但是,同时必须认识敌人主力邱清泉、李弥、
黄维三兵团及李延年兵团中的一个军(从葫芦岛调来的五十
四军)在防守方面尚有相当顽强的战斗力。敌直接与你们作
战的六十六个师(冯治安〔9〕四个、黄百韬十个、  邱清
泉十个、李弥七个、孙元良四个、黄维十一个、刘汝明六个、
李延年九个、刘峙直辖五个)中,除被歼者外,尚有五十个
师左右。这个敌人是可以消灭的。但是,必须准备给予全战
役以三个月至五个月时间,必须准备以几个作战阶段(你们
已完成了第一个作战阶段)去取得全战役胜利,必须准备全
军部队及民あ一百三十万人左右三个月至五个月的粮食、草
料、弹药,十万至二十万伤员的医治,必须争取全军各部队
在全战役所需时间中有二分之一以上时间的休息整补,务使
士气旺盛,精力饱满,对于兵员必须实行随战随补,随补随
战的方针,对于人民必须实行耕战互助的方针。在战术方面,
必须不是依靠急袭,而是依靠充分的侦察和技术准备(近迫
作业、步炮协同等)去取得成功。必须对于我军及居民进行
充分的政治工作,对于敌军进行猛烈的有实效的政治攻势,
对于刘汝明等部则进行内部策反工作。只要你们注意了和完
成了这些条件,你们就有可能取得这一具有全国意义的伟大
战役的胜利。
    (四)只在一种情况下,可能使你们离开现地区另寻作
战机会,即南面黄维、刘汝明、李延年暂时停止不进,又未
受到你们的严重歼灭打击,蒋介石为救出邱李孙各兵团重新
部署江防保卫沪宁之目的,将桂系各军及平津蒋系各军调至
蚌埠,向北打通徐蚌,接出徐敌。如果蒋介石这样做,他将
丢掉平津,并使武汉及长江中游暴露于我军面前,对于国民
党是很危险的。敌人是否这样做,时间上是否来得及,短时
期内即可看清楚。对于我们,最有利的是以现态势各个歼灭
当面之敌,我们应力争这一着。如果我们能在第二阶段中大
量地歼灭南面敌人,即使敌人这样做,我们亦有可能实现原
定计划。
    (五)望华野、中野全军,在刘、陈、邓、粟、谭五人
总前委(邓为书记)统一领导之下,争取新的大胜利。

                                        军  委
               
                                          戌梗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中原野战
军司令员刘伯承、第一副司令员陈毅和政治委员邓小平等的
电报。
    〔2〕  粟陈张,指粟裕、陈士榘、张震,当时分别任
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兼代政治委员、参谋长和副参谋长。谭
王,指谭震林、王建安,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政
治委员和副司令员。韦吉,指韦国清、吉洛(姬鹏飞),当
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苏北兵团司令员和副政治委员。
    〔3〕  黄百韬,原任国民党军第七兵团司令官,一九
四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碾庄以东的大小院上战斗中毙命。
    〔4〕  刘峙,当时任国民党军徐州“剿匪”总司令部
总司令。
    〔5〕  参见《歼灭孙元良部控制徐蚌段》注〔2〕
(本卷第191页)。
    〔6〕  邱清泉、李弥、孙元良、刘汝明,当时分别任
国民党军第二兵团、第十三兵团、第十六兵团和第八兵团司
令官。
    〔7〕  徐蚌,指江苏徐州和安徽蚌埠。
    〔8〕  黄,指黄维,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十二兵团司令
官。刘,指刘汝明。李,指李延年,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六兵
团司令官。
    〔9〕  冯治安,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三绥靖区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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