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
林罗刘: 本日十八时电〔2〕悉,攻入锦州甚慰。如果你们的总 预备队没有使用,如果锦州城内之敌比较容易解决,又如果 你们攻锦各部伤亡不很大,尚有继续打一仗的能力,则我们 主张在锦州残敌将歼未歼的时机,或者将敌指挥机关及敌军 一部故意保留不急于歼灭,让其急叫呼援,而将锦西方面防 御部队向后撤退,将锦西援敌五个师诱至锦州附近,加以包 围歼灭。果能如此,你们便能接着夺取锦西。望按情决定。
军 委 十四日二十三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 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和参谋长刘亚楼的电报。 〔2〕指一九四八年十月十四日十八时林彪、罗荣桓和 刘亚楼给中共中央军委、中共中央东北局的电报。电报说: (一)我军本日十一时发起总攻击,各纵主力皆突入城内, 正进行巷战中。(二)锦西之敌,本晨五时又开始进攻,正 激战中敌在第一线展开有五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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