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七月六日)
刘陈邓,并告粟陈唐〔2〕: 微申电〔3〕、鱼六时电〔4〕均悉。(一)你们已割 裂二十八师、十师各一部加以攻歼,并有陈谢〔5〕一个旅 向周口十八军尾击,甚好甚慰。(二)希望你们将已被割裂 攻击之敌解决后,再行割歼敌一部,如你们能在数日内歼敌 两个旅,则可能拉回十八军。(三)陈谢尾击十八军之一个 旅,应紧随十八军直至淮阳、太康及其以北,如该敌回头援 吴〔6〕则阻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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