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日)
中工委转饶陈康,华东局转许谭〔2〕,并告粟〔3〕: (一)庆祝你们周村、张店〔4〕、邹平、桓台等地的 大胜利。(二)淄川〔5〕攻克后略作休息,进攻昌潍〔6〕 得手后休整半月,待命进攻津浦路〔7〕济南徐州段,届时 渤海、鲁中部队参加此一作战,协助粟裕行动。(三)胶济 全路一切尚存路基、铁轨、车站、桥梁、水塔及其他设备, 通令保护,不得再破坏(过去破胶济路曾得中央批准,其实 是不必要的,吃了大亏)。津浦路津济段已在我手,注意保 护,济徐段不要再破坏,暂时被敌利用,并不要紧。陇海全 路亦不要再破坏。〔8〕
军 委
寅号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中央工作 委员会转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饶漱石和副书记陈毅、康生的 电报。 〔2〕 许谭,指许世友、谭震林,当时分别任华东野 战军山东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 粟,指粟裕,当时任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第 一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4〕 周村、张店,今为山东淄博市的两个区。 〔5〕 淄川,旧县名,一九五五年并入山东淄博市。 〔6〕 昌潍,指山东昌乐和潍坊。 〔7〕 津浦路,指天津至浦口的铁路,即今京沪线一 段。 〔8〕 毛泽东在同日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了给晋察 冀军区和晋察冀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晋冀鲁豫野战军、西 北野战军首长的电报,指示对平绥路全线不要破坏,对平张、 平保、平津路可作战术上必要之破坏,津榆、平承路完全不 要破坏,陇海全线、胶济全线、平汉路信阳以北段、津浦路 徐州至济南段均不要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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