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五日)
陈粟〔1〕: (一)我们意见,许谭东兵团〔2〕及其他华东部队一 切行动由华东局指挥,让漱石〔3〕学习战争指挥甚为必要。 胶东此次防御部署及反攻部署均甚适当,再过若干时期,漱 石及黎玉〔4〕均可在军事指挥上锻炼出来,你们有意见向 饶、黎提出。你们则集中精力,指挥西兵团〔5〕及规定区 域一切武装之作战,该区一千万人民群众之发动,党及政权 之建立与发展,部队给养之筹划等事项。(二)你们部队对 外仍称华东野战军,对内则属晋冀鲁豫建制,以利部队补给 及地方工作之统筹。一切后方补给事宜及地方工作干部之派 遣等事,你们应尊重徐滕薄〔6〕意见,向他们报告情况, 请他们指示办法。(三)因胶东、渤海、鲁中三区现在已可 打通,渤海武装应即向黄河以南发展,故将原决定改变,渤 海仍归华东局管辖,但该区对于你们的补给事宜,则仍归邯 郸局统一筹划,以免分歧。(四)战局可能发展得快,六个 月内(十月至三月),你们各纵在河淮〔7〕之间作战,另 准备以原淮南独立旅恢复淮南。六个月后(约在明年四月), 你们须准备以一个或两个纵队出皖浙赣(不是闽浙赣)边区。 那时拟由刘邓〔8〕方面派一个或两个纵队出湘鄂赣边区。 当你们派部出皖浙赣时,拟由许谭所部四个纵队中抽出一个 加强你们西兵团兵力,但此是预计,须待那时考虑方能决定, 现时不要通知他们。(五)我们发给你们电报中,有许多未 接你们复电,不知你们是否收到及是否同意。嗣后,你们收 到我们电报,请复电说明收到某日某时电,同时对该电内容 哪些可以实行,哪些与情况不符不能实行,表示你们具体意 见。
毛 泽 东
十五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手稿刊印。
注 释
〔1〕 陈粟,指陈毅、粟裕,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 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副司令员。 〔2〕 许谭东兵团,见《陈粟应速西去》注〔3〕 (本卷第178页)。 〔3〕 漱石,即饶漱石,当时任华东军区政治委员。 〔4〕 黎玉,当时任华东军区副政治委员。 〔5〕 西兵团,见《陈粟应速西去》注〔6〕(本卷 第178页)。 〔6〕 徐滕薄,指徐向前、滕代远、薄一波,当时分 别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一副司令员、第二副司令员和第一副政 治委员。 〔7〕 河淮,指运河和淮河。 〔8〕 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 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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